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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利平:凤凰古城开收“进城费”之多棱观察
发布日期:2013-11-11 阅读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凤凰古城开收“进城费”之多棱观察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杜利平

 

410日起,坐落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凤凰古城开收“进城费”:凡是进入凤凰古城的外地游客,不管你是体验风土民情,还是游览古城景点,或是走亲访友,都必须购买148元的门票,而此前游客逛古城是免费的,只有参观9个特定景点才需购买148元的套票。

是谁出台了此项“新规”?是凤凰县政府。是谁负责收取148元的门票?是新组建的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(注册资金1.2亿元,法定代表人叶文智。该公司对古城三大块景区实施“整合经营”并收取门票,凤凰县政府以土地入股占股49%,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%)。是谁从“新规”中受益?是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两家股东:凤凰县政府和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(即凤凰古城9个景点的投资经营商,董事长叶文智)。根据凤凰县政府公布的资料,148元门票,政府拿走的,一是“两费一金”共33元(其中资源有偿使用费15元、旅游宣传促销费7元和价格调节基金11元),二是企业经营产生的相关税收,三是门票代理费。而叶文智透露,在148元的门票收入中,凤凰县政府将提走40%

如此“进城费”,难免舆论一片哗然,古城商户反应强烈。

媒体质疑之声群起。财经凤凰网报道:当凤凰古城也收“进城费”;社会新民网认为:凤凰古城收进城费是“留下买路钱”的翻版? 扬子晚报网报道:凤凰古城收取进城费广遭质疑;东方财经发问:收费让凤凰涅槃还是堕落真的“不是为了钱”?新浪新闻报道:凤凰古城“进城费”风波升级; ……

网民表达强烈不满。“进城费”强行剥夺了自己的选择权,“即使只想在古城里吹吹风,也必须接受这种所费不菲的‘捆绑搭售’”;“我只是想到沱江岸边住两天,你为什么捆绑收费要我去看景点?”;“不是花不起这笔钱,而是强制要求买‘捆绑票’,规定不合理!”……“杭州西湖都免费了,凤凰却在‘圈地捞钱’,政府是在赤裸裸地与民争利!”凤凰“见钱眼开”、“六亲不认”,有人甚至呼吁“封杀”凤凰古城。……

《中国青年报》舆情监测室对1000条网民留言进行抽样分析后显示:对“进城费”一事持否定态度的占到91.3%

《首席评论》与腾讯就“凤凰古城收费后您还会去凤凰旅游吗?”做了联合调查,结果是:“会”的占25.58%,“不会”的占55.81%,“说不清”的占18.60%

专家发表尖锐评论。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认为,谁都没有权利把一个居民聚居区圈起来收费。凤凰县政府不仅搞捆绑收费,还直接参与景区经营,追求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,混淆了政府管理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关系。

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认为,凤凰古城的性质是由老百姓生活的社区、文物保护的城区和旅游的景区三个内容组成的,但它最根本的是一个社区,从社区的角度来说,收门票是毫无道理的。凤凰县政府不仅出台了收取“进城费”的新规,还和企业一起“私分”门票收入,等于把公共资源“私有化”,这让祖祖辈辈生活在古城、延续着古城历史文化的居民情何以堪!

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,凤凰古城是由传统民居组成的,这座古城应归当地居民所有,当地群众当然有权选择是否收费和如何收费。而现在的情况是,所有收益都落入地方政府和经营方手里,这是说不过去的。

复旦大学旅游学系教授郭英之认为,游客、当地百姓和旅游从业者,是征收‘进城费’的三个利益攸关方。政府如果无视他们的诉求,只能导致双输的结果。

媒体评论员丁兆林认为,收“进城费”的核心问题是权利被剥夺,这显然是不合法的。

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政策研究所胡抚生博士认为,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,凤凰古城收取“进城费”是在走一条恶性循环之路:旅游带来的直接门票收入被看得太重,餐饮、住宿、交通、文化娱乐和购物等服务业却发展不起来,长此以往,政府“垄断”旅游资源就能坐地生财,只会导致门票越要越贵、服务越来越差。

古城商户利益受损,纷纷抗议“新规”。古城商户反映,“进城费”一事开始时只是听人家口口相传,到了收费的前几天,才在城门外面看到贴出的告示,还有一些人专门发宣传单到店铺里。商户认为,“在凤凰古城里经商的大部分是本地人。我们多数是靠散客挣钱,‘进城费’一征,游人锐减,切断了我们的活路。”收取“进城费”无异于一种“三无”决策——无听证、无弹性、无补偿。

411日,“进城费”开收后的第二天,一些商铺关门停业,农家船停工,以示抗议。自“进城费”开收半个月来,古城商户的生意未有好转。

面对舆论和古城商户的种种质疑和不满,凤凰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做出相关回应:

——之所以要改变收费方式,是因为景区景点无序开发、以次充好、价格混乱、欺诈游客、无证拉客、违规操作;古城核心景区缺乏管控,违规旅行社以“免费赠送凤凰游”牟取非法利益;大量零团费零团队涌入凤凰,凤凰古城保护压力增大。总之,是为了规范旅游市场。

——在148元的门票中,还纳入了之前需要单独购票的南华山神凤景区,属于“加量不加价”。

——很多游客不会在乎148元的门票,大老远的飞机都坐过来了,不会在乎这点钱。

——11日的停业风波系“无证导游、拉客人员”组织、唆使。

……

如何看待凤凰古城开收的“进城费”?笔者以为:

地方政府不能越位。地方政府是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,古城的维护、环境的保护、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是你的责任,而经营古城是企业、商户的事,政府不应越位。同时,依据建设部出台的景区经营权不能转让的规定,凤凰县政府当下的做法应及时纠正。

地方政府不应与民争利。凤凰古城的旅游资源和丰厚回报是长年积累的结果,应当由古城居民和商户们共同分享,政府不应横刀夺爱。只有保护好古城,保护好古城商户们的经营积极性,才能有源源不断的更加可观的财政收入来源。如何让多方共赢,把老百姓也纳入利益分享的链条之中,是当地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
地方政府不能漠视民意。对原有旅游服务管理体系的调整,应当征求商户们的意见,给他们表达的机会,进行充分的沟通。对商户们的愤怒、抗议,应作出合情合理的回应,切勿强词夺理,一意孤行,更不能把责任推给商户和游客,认为是他们的理念还没转变所致。

地方政府不能亡羊不补牢。此次收取“进城费”的做法对凤凰县政府、凤凰古城商户的影响显而易见。古城到底应采取何种经营模式?古城应当如何维护?古城经营者、旅游者、居民三方的利益如何统筹兼顾?就这些问题再真诚、深入地听取大家的意见,再郑重、严谨地进行听证,相信都还为时不晚。

地方政府管理经营旅游景点需要新理念新思路。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免费开放西湖景区十年,旅游总收入是十年前的四倍,在2011年已突破1千亿元;同时,在游客眼中杭州西湖景区无疑已成为全国性价比最高的5A级景区;而其中折射和彰显的是当地政府从全局考虑问题的战略眼光、从系统思考加减得失的辩证法。凤凰县政府可以从杭州西湖案例中去寻找以人为本、还景于民、增加景区人气、提升景区形象、最终给当地带来更多收益的借鉴。

如何让凤凰古城从“围城”中走出来,如何让古城的历史、文化、建筑成为游人们回归自我的精神寄托,就要看当地政府的智慧和能力了。我们拭目以待。